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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歷史教育,莫做古蹟殺手

Page history last edited by PBworks 18 years, 3 months ago

正視歷史教育,莫做古蹟殺手

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夏鑄九

 

日昨(12月1日)台北縣樂生療養院院民與十餘個民間團體前往內政部陳情,要求內政部進行樂生療養院的國定古蹟會勘與審查。樂生院作為國家級甚至世界級古蹟的保存價值,早已獲得國內權威古蹟與建築專家學者的認可;而這樣一個活古蹟在台灣公衛醫療史、殖民史、人權史…上的特殊意義,也早成為許多歷史、地理、文化、醫療衛生專家學者的共識。多項支持樂生院區保存的學界、專業界連署,都正在擴大進行中。

 

然而院區的古蹟審查作業卻遭北縣府文化局延宕多年,而現址因被規劃為捷運新莊線機場用地,目前院區極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因而求助於古蹟的最高主管單位內政部。不料,內政部官員卻曲解一條「內政部應將有國定古蹟價值的直轄市、縣(市)古蹟指定為國定古蹟」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作為再度將職責推諉至地方政府的理由。

 

筆者曾任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古蹟審查委員多年,深諳這僅是內政部不願承擔其職責的推諉之詞。文資法第27條清楚規定:「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 (市) 定三類,分別由內政部、直轄市政府及縣 (市) 政府審查指定及公告之,並報內政部備查」。如樂生院這般極具保存價值的世界級歷史遺產,內政部當然責無旁貸應負起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進行古蹟審查與指定的作業。

 

過去許多年文資法的修訂,從來不是為了限制、禁止內政部指定古蹟的權力,而是將原先只有中央政府具備的權力釋放出來,讓地方政府有更多權責,可以共同參與與擔負這個為台灣社會存留珍貴歷史遺產與集體記憶的重要任務。然而,當初這樣的修法期待的是對於台灣社會各面向的歷史與文化資產保存懷有熱誠的進步政府單位,帶來的將是各地多元並陳的古蹟、歷史建築修復與社區營造的結合,使台灣社會更充滿文化的活力。難道只保留少數歷史遺產的保守價值觀,「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少一個古蹟、少一些責任」的官僚習氣並未過去?看來這些習氣並未因民進黨執政而有所改變。

 

民進黨政府,作為一個自認為是真正關懷在地與草根歷史的政府,樂生院區這樣書寫了多重歷史意義的空間,並作為這些清楚表達自己留下來心聲的弱勢院民的唯一家園,正是檢證其執政能力,檢證其是否真正關懷台灣在地歷史與正視人權的機會。而內政部的行政官員,作為一個國家文化資產的最高主管單位、最終保護者,這也是考驗。古蹟指定與仍舊生活其中的弱勢痲瘋病患者的生存權力考驗著執政者與行政官員的良心,少了對古蹟極其真實使用的關心,而談什麼世界文化遺產的指定,談什麼歷史課本重編,難免只是矯情的品味與追求國族光榮下做作的虛情假意。古蹟指定就只剩下國家權力的展現,這真是冷血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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